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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急诊异地居住就医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河南风湿病医院  更新时间:2017/2/15  浏览次数:15845

特大疾病门诊病种条件的参保人员于次年1月1日起享受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待遇。其中“终末期肾病、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非小细胞肺癌、胃肠间质瘤”患者可随时申请。

   十条  符合城乡居民医保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异地居住就医人员,应当在本人选择的异地居住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中固定一家进行门诊治,门诊费用每年审核报销一次。报销时应参保地经办机构提供门诊病历、处方、原始发票、门诊医疗费用明细及经办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地经办机构直接拨付给就医参保人。

三十一条  参保大中专学生下述情况住院治疗参照异地居住就医规定执行:

(一)寒暑假法定节假日在原籍住院治疗的;

(二)因病休学期间回原籍住院治疗的;

三)实习期间在实习地住院治疗的;

(四)仍在待遇享受期内,毕业回原籍(或原籍外未就业的)住院治疗的。

章 附 则

第三十  本规定自20171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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