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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风湿病医院 更新时间:2011/8/22 浏览次数:3668
3)抗疟药:主要包括氯喹和羟基氯喹,因二者均有抗光敏和稳定溶酶体膜的作用,故对控制皮损和轻度关节症状十分有效,为治疗盘状红斑狼疮的主要药物之一。由于该类药物能缓慢地在体内许多组织积存,特别是容易沉积于视网膜的色素上皮细胞而导致视网膜病引起失明,故一般用药3~6个月应作眼底检查1次。以后每隔1~3个月复查眼底1次,为防止眼部副作用,除眼底检查外,可于服用9个月停药数月,必要时再服。另外,视网膜病变的发生还常与服药剂量有关,因此,氯喹的常用量为每日0.25~
4)非甾体抗炎药:轻型SLE患者仅出现发热、疲劳、浆膜炎、关节炎和皮疹等时,可在尽量不用皮质激素的前提下,应用非甾体抗炎药,但一定要注意个体差异和肝肾毒性,或辅以抗疟药治疗,如经以上处理不能控制病情或疾病有进展者,及时给予糖皮质激素治疗。
5)其他可试行的治疗药物:如左旋咪唑可增强免疫反应,对SLE免疫缺陷、T细胞的功能低下和感染的消除可能有助,但不能作为常规治疗。小牛胸腺素也有用于SLE的治疗,但疗效均不肯定,有待临床继续研究。
(3)几种特殊情况或常见并发症的治疗
1)合并妊娠:SLE患者虽不影响生育能力,但由于孕妇抗淋巴细胞抗体的存在,可与胎盘滋养层细胞和蜕膜细胞发生交叉反应,或因血中存在抗磷脂抗体,使患者处于高凝状态,易致胎盘血栓形成,加之狼疮性肾炎和高血压,可使胎盘血管发生痉挛,且孕妇的狼疮因子和其他抗核抗体又可经胎盘移动到胎儿,因此,SLE患者对胎儿影响较大,妊娠后早产、流产、死胎、宫内生长迟缓以及新生儿类狼疮综合征的发生率均明显增加。
根据大多数人的治疗经验,SLE允许保留妊娠的指征为无明显内脏损害和病情活动,泼尼松每日用量在10~15mg以下甚至在不服用激素的情况下,持续缓解达1年以上,或过去虽曾有较轻的心、肾、血液损害,但经治疗病情持续缓解达3年以上者,均可考虑妊娠。为保证母婴的生命安全,防止妊娠期和产后病情恶化,妊娠期间可按病情需要服用小剂量泼尼松或氢化可的松治疗,而不选用地塞米松和倍他米松。泼尼松一般用量为每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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