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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住院费用支付制度改革方案

来源:河南风湿病医院  更新时间:2013/12/19  浏览次数:4573

机构要把医疗机构监管作为新农合日常管理的主要任务,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的监测评价。要加大省新农合监管平台建设力度,尽快实现监管平台和各级新农合业务平台的互联互通,确保各项监管指标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各级卫生部门和新农合经办机构要通过监管平台对参合人员在各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明细及补偿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定期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服务质量及各项费用控制指标进行认真分析和评价,对主要指标超出协议规定标准的,要责令其认真查找原因,积极进行整改。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把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作为对医务人员的主要量化考核指标,增强医务人员控制费用的自觉性、主动性。同时,严格执行入出院标准,积极实施按病种付费、临床路径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确保参合人员受益。

(三)加强宣传公示

各级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向参合人员广泛宣传转诊转院、即时结报等新农合政策规定。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要对医务人员进行新农合政策全员培训,确保医务人员完全掌握新农合基本政策。要严格执行新农合公示制度,在门诊服务大厅和各病区显著位置张贴新农合相关政策,公布新农合监督咨询电话,加强民主监督,畅通投诉渠道,积极引导参合人员参与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的管理和监督。

六、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为全省所有开展新农合服务的省级定点医疗机构,2012年6月启动实施。自2012年6月1日起,入院参合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纳入支付制度改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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