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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风湿病医院 更新时间:2011/8/14 浏览次数:2708
治病不忌口,坏了大夫手
“忌口” 指病人患病时在饮食方面的禁忌,为中医治病特点之一。中医在此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如患感冒应忌食辣椒、酒辛热刺激食物;患消渴病者禁食高糖饮食;痛风患者禁食肥甘厚味等。在治病过程中合理忌口,往往取得事半功倍的疗效。相反,不但影响疗效,还可诱发或加重病情,甚至危及生命。正如俗语说:“治病不忌口,坏了大夫手”。
风湿病以肢体关节肌肉疼痛、肿胀,麻木、屈伸不利为主要表现,多缠绵难愈,脾胃损伤,治疗时尤其需要忌口。本人认为,治疗风湿病要做到合理忌口,需注意“五忌”。
因病忌口 风湿病是一大类疾病,每种风湿病的病因不同,对忌口的要求也不相同。其中需要严格忌口的风湿病有痛风、糖尿病性关节炎、红斑狼疮、炎症性肠病关节病等。因为痛风是由嘌呤代谢紊乱引起 ,所以忌食肥厚、高热量、含嘌呤高的食物,如动物内脏、脑、沙丁鱼、蛇、蛤、海鲜、浓肉汤;慎食鱼类、肉类、香菇、花生、蜂蜜、豌豆、四季豆等;严格戒饮各种酒类和碳酸饮料、浓咖啡、浓茶等辛辣之品。糖尿病性关节炎由糖代谢紊乱引起,所以忌食含糖高的食物 。红斑狼疮食光敏植物诱发,需要严格禁食菠菜、芹菜、花菜、苜蓿芽、无花果等光敏植物。若损害肾脏,要限制蛋白质的摄入量,尤其是豆制品应少食或禁食,这样可减少血中的氮质滞留,减轻肾脏负担,延缓肾功能衰竭的进程。炎症性肠病关节病应避免摄入牛奶、蛋类、海产品,减少因过敏源而导致的肠壁充血、水肿、平滑肌痉挛和溃疡形成的机会。
因证忌口 中医认为“药食同源”, 食物同药物一样,也有寒、热、温、凉四气(性),及酸、苦、甘、辛、咸五味。中医治病强调辨证论治,主张“热者寒之,寒者热之,虚者补之,实者泻之”。疾病证候是随着邪正斗争的变化而变化的,同一种风湿病,在不同阶段,表现的证候也不相同。证候不同,忌口也不相同。证候属寒者,禁忌寒性食物,如鸭、猪肉、芦笋、藕、西瓜、梨、绿豆等;证候属热性者,禁忌热性食物,如羊肉、狗肉、虾、黄鳝、葱、姜、大蒜、辣椒、橘子、荔枝等;病人平素脾肾阳虚容易腹泻者,应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病人肺胃阴虚口干舌红者,切忌辛热香燥食物如辣椒、大葱、狗肉、胡椒、人参、黄芪等等。违反这些原则,只能火上添油,使病情加重。所以临床要密切观察证候 变化,随之调换忌口食物。
因药忌口 中医在组方用药过程中,有“十八反”、“十九畏”配伍禁忌。在治病过程中,服用的中药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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