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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河南风湿病医院  更新时间:2011/12/26  浏览次数:4091

20前,各考点根据省、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考场设置情况完成考场编排工作。

2012420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截止时间为527日,对于无条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考点可采用批量打印准考证功能为考生打印准考证;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51日前向各考区发放用于监考的《考生签到表》。

2012420前确定试卷接收人员和试卷接收保管地点,将《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物品接收信息表》报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242458,考区打印《试卷交接单》,用于试卷交接。

201258518之间组织发放试卷,考区须严格按照《试卷交接单》的内容要求,与押运干警一起逐个开箱检查,以试卷袋为单位进行试卷袋面信息核对,并严格按照考务规则履行交接程序,严格落实保密措施,确保试卷万无一失。

八、收费管理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中级每人每科收65元,初级每人每科收45元。2012年起实行网上缴费,各考点的考试费用待考区审核完毕后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下拨至各考点。

九、考试组织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明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意义及相关要求,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落实责任制,切实做好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保密工作,严防泄密,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十、有关政策

(一)   凡符合卫生部、原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   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三)   报名参加201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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