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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南风湿病医院 更新时间:2017/8/16 浏览次数:3725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行风建设,严肃纪律,明确责任,有效落实,根据“九不准”内容,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的实质内涵,结合我院行风治理、廉洁行医以及医德医风建设等开展实施的情况,进一步提升医疗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满意度。
二、组织机构
成立河南风湿病医院贯彻落实“九不准”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娄玉钤
副组长:陈传榜 刘红艳
成员:毛向贤 薛伟伟 王颂歌 陈小朋 杨英 杨林江 王美勤
徐小燕 李金良 樊翔飞 黄丽冰 潘丽君
三、重点内容
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认真落实我院2017年度医疗质量与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实施细则,不断改进完善我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严禁科室内下达创收指标,严禁科室内将绩效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卫材等业务收入挂钩。
2.不准开单提成
严格执行医院2017年度绩效综合目标考核具体内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坚决杜绝各科室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各科室或个人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3.不准违规收费
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各科室或个人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或少收、多收、不报,严禁重复收费。
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严禁各科室或个人违规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各类社会捐赠资助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规定实行统一公开管理。严禁各科室及个人接受医药企业提供的外出旅游、会餐、加班赞助等不良行为。
5.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各科室和每一位医务人员要注意维护自身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或帮助其供应商、经销商开展促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6.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加强我院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各科室及个人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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